灵山县财政局财政业务系统虚拟化建设 |
发布时间:2018-09-29 00:00:00 | 浏览次数: |
灵山县财政局财政业务系统虚拟化建设
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现就灵山县财政局财政业务系统虚拟化建设(项目编号:
ZC2018J2011SYHZ)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灵山县财政局财政业务系统虚拟化建设
二、采购项目编号: ZC2018J2011SYHZ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经营范围必须满足所采购内容的供应商。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可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同时须在投标文件中的资格文件将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及未购买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竞标。
1、发售时间:2018年9月29日至2018年10月10日止(正常工作日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发售地点:广西盛元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南宁市纬武路165号5楼开501室)
3、售价:磋商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竞争性磋商文件不提供电子版、不代办邮寄。
4、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方式:由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来报名时携带如下资料一份:(1)
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或委托代理人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有效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时必须提供,委托书明确委托权限及时间);(3)公司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上述资料按顺序装订成册、注明原件的收原件,未注明原件的验原件收复印件;加盖竞标单位公章,电子公章无效。已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竞标资格。
八、磋商保证金
供应商应于2018年10月11日18时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转账、电汇、汇票等非现金形式转至以下帐户
磋商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伍仟整(?5000.00 元)
开户名称:广西盛元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南宁东葛支行
银行账号:7888 0188
0001 34800
九、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0月12 日下午14 时 30 分
磋商文件必须以密封形式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盛元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南宁市纬武路167号4楼开标厅),逾期不受理。
磋商地点:广西盛元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南宁市纬武路167号4楼开标厅),参加磋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证件(法定代表人凭资格证书和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证)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磋商。
十、网上查询地址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www.gxzfcg.gov.cn )、广西盛元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http://www.spacefil.com)
招标人:灵山县财政局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罗世钊 0777-6428815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盛元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纬武路165号501室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工
0771-2869782
监督部门:灵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电话:
0777-6428581
招标人:灵山县财政局
代理机构:广西盛元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 9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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