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至南宁铁路客运专线马山段回建点项目(百龙滩镇百龙大道安置点)施工招标公告 | ||||||||||||||||
发布时间:2020-07-31 20:19:17 | 浏览次数: |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贵阳至南宁铁路客运专线马山段回建点项目(百龙滩镇百龙大道安置点)已由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发改基础〔2016〕1980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贵阳至南宁铁路客运专线马山段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及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招标编号:SYH(MS)ZB2020002G
建设地点:马山县百龙滩镇
规模内容:本项目包含1#住宅11户-基础、1#住宅11户-基础防雷、2#住宅12户-基础、2#住宅12户-基础防雷、3#/4#/5#/6#/7#住宅5户-基础、3#/4#/5#/6#/7#住宅5户-基础防雷、8#住宅14户-基础、8#住宅14户-基础防雷、9#/10#/11#/12#/13#住宅6户-基础、9#/10#/11#/12#/13#住宅6户-基础防雷、室外给排水工程、室外安装工程。
合同估算价:1016万元
要求工期:300日历天
招标范围:施工设计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包含的所有内容。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规定,已办理广西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类)。
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
业绩要求:无要求。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专职安全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专职安全员所投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
3.5
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3.6 其他资格条件: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7月31日00时00分至2020年8月21日09时30分止(不少于20日),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凭本人的身份证证号及密码或企业CA锁登录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s://www.nnggzy.org.cn/gxnnhy)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和图纸。
5.
投标文件的要求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8月21日09时30分,开标地点为 马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马山县白山镇威马大道马山县政务服务中心五楼)。
5.2 疫情防控期间,按照“不见面、少接触”的原则,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通过邮寄快递的方式递交,接收邮寄快递包裹的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投标人应对自己的投标文件的快递包封和密封性负责,如送达的快递包裹出现破损导致投标文件密封性包封破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3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为确保投标文件顺利送达马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投标文件接收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能顺利送达马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时间)。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签收邮寄包裹的时间即为投标人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无效,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4 投标人在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装订、密封好投标文件后,须附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投标员身份证复印件、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和所有专职安全员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方便招标代理机构现场完成签到工作),然后再使用不透明、防水的邮寄袋(或箱)再次包裹已密封好的投标文件,并在邮寄袋(或箱)上粘牢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开标日期、联系电子邮箱、联系人电话等内容。
5.5 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文件的邮寄包裹后,第一时间按照投标文件在邮寄包裹上所预留的电子邮箱告知投标文件接收情况,请投标人务必确保所预留的电子邮箱的有效性,并注意查收邮件。
5.6 投标文件邮寄地址:南宁市青秀区纬武路165号502室;收件人:何工;联系电话:0771-2846860。
5.7 投标人不参加现场开标活动。
5.8 关于投标人的报价。
招标代理机构根据投标人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情况填写开标记录表,交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工期等内容进行签字确认。
5.9 关于投标文件澄清的有关要求
5.9.1
为便于招标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在项目评标期间与投标人取得联系,做好评标过程中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等工作,在“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商务标部分“一、投标函”中“电话”一栏,投标人务必填写法定代表人或本项目授权代理人的电话联系方式。
5.9.2
开标当天投标人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如果评标过程中需要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会通知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提交。投标人所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等材料必须加盖投标人的公章确认。
5.9.3
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填写联系电话、传真号码或电子邮箱,致使招标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在项目评标期间无法与投标人取得联系的,或因自身原因未能保持电话畅通或未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交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
评标方式:综合评估法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马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nnggzy.org.cn/gxmszbw、(天博网页版网站)www.spacefil.com/e/admin/index.php/网上发布。(公告发布媒体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体)。
8.
交易服务单位
马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9.
监督部门及电话
马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0771-6803752
10.
联系方式
2020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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