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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闲游戏(股份)有限公司官网|“领导干部”应做好人干好事

发布时间:2025-03-10 17:35:35    次浏览

“领导干部”常常被人们挂嘴边,但哪些人算领导干部,你心里有数吗?他们是治国理政的“关键少数”,读懂了他们,也就懂得了中国政治的关键。(中国经济周刊,2016年7月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非领导职务层次在厅局级以下设置。”从字面意思理解,也就是如果是担任副科长以上“领导职务”的,才能算是“领导干部”。而数量处于相对多数的则是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他们是关键少数“领导干部”中的“绝对多数”,我们暂且称之为“基层领导干部”,他们基本上都是从一般干部中产生,他们从基层来,从而领导基层干部做事。所以,这些“领导干部”更应明白“政之所兴在顺民心、政之所废在逆民心”的道理,要在思想上靠近群众,在感情上亲近群众,在行动上贴近群众,努力做一名让组织放心、群众满意、社会认同的公仆。基层领导干部首先应当是做“好人”,做人是做事、做官的基础,领导干部特别是基层领导干部首先应当做一个品行端正的“好人”,不但要正直,做到身正、心正、行正,而且要严谨,有严谨的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还要忠诚,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事业、忠于职守。其次,基层领导干部应当是干“好事”,基层领导干部,更多的带领基层干部为人民服好务,因此,必须认认真真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要实实在在的做事,不敷衍不做作,起好领导表率带头作用,带领基层干部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以认真为民谋利益的实际行动营造“领导干部”与群众互信的良好政治生态,让密切联系群众的作风汇聚共筑中国梦的正能量。同时,乡科级领导干部都来自于基层,摇身一变,由基层一般干部变身为“领导干部”,因此,地位变了,必须加强“修养”建设, 少讲索取,多做贡献,无私无畏、敢于担当,做堂堂正正的人,做平凡平实的事,做清清白白的官,从而更好地履职尽责,带领群众干好事。